关爱特殊合法家庭生育子女,重燃孕育希望之火!为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按照《通知》“就近就医”原则,邵阳汇恩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成为湖南省卫计委此次爱心助孕计划湘西南地区的指定机构。生殖中心孟琳教授(原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临床主任)和实验室留美博士胡军和、胚胎学专家王文广率全体医务人员将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生育力评估、生育指导、不孕不育症诊断、助孕治疗条件评估、孕前咨询指导、助孕手术治疗(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跟踪随访等再生育技术服务。
一、援助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享受该项服务:
(一)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原来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现在没有存活子女,不包括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孕不育患者)
(二)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
(三)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夫妇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经村(社区)初审后,报送乡级、县级卫生计生办审核。
(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批,为对象开具《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
(三)援助对象携带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到辅助生殖机构接受免费助孕技术服务。
三、援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爱心助孕补助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
其中,人工授精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费)6000元/周期/对夫妇;
试管婴儿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42000元/对夫妇。
凡符合援助标准的对象,在邵阳汇恩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接受免费助孕者,由邵阳汇恩爱心基金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援助3000至10000元的治疗费用。
每年3月底前,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承担的爱心助孕任务,从专项资金中预拨各县市区当年度爱心助孕补助费用,第二年再据实结算。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夫妇二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合影一张;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户口簿;
(四)申请人结婚证;
(五)申请人小孩死亡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六)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
温馨提示:符合以上条件的朋友都能享受国家政策颁布的福利,如不明白的点击在线免费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0739——5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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